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权的决定
喇嘛甸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部门,省市直各单位:
按照党中央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统一部署,切实为基层减负,区政府决定,收回已下放至各街道办事处的18项行政处罚权。具体内容如下。
一、自让胡路区喇嘛甸镇和各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公布之日起(2025年6月26日),将《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关于向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区级行政执法权的决定》(庆让政发〔2024〕12号)中已下放至街道的18项行政处罚和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权收回到对应区级执法部门行使。为避免出现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原实施部门已经立案调查的案件应继续办理完毕。
二、各相关区级执法单位需妥善处理权力的收回与承接事宜,保障交接过程平稳有序,避免出现管理空白。在顺利承接相关职权后,必须严格依法履职,切实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发展,同时加强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与工作效率。
三、各街道办事处要配合做好赋权事项收回工作,并根据各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做好日常监督巡查,及时将发现的相关违法行为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因法律法规规章变更,需要对收回行政执法职权清单内的事项进行名称变更、事项合并、权限划分调整的,按照权力清单动态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区政府不再另行作出决定。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关于向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区级行政执法权的决定》(庆让政发〔2024〕12号)同步废止。
附件:收回行政处罚权事项目录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日
图文解读:https://www.dqrhl.gov.cn/ranghulu/zxgh/202412/c05_364915.shtml
关联稿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黑公网安备2306040200015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