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项问题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04 10:15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让胡路区党委、政府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对规模化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服务和日常监管不到位。
二、整改目标:全区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规范,环境违法问题依法查处到位。
三、整改措施:
1.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规模养殖场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指导规模养殖场规范制定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根据养殖规模明确配套农田面积、农田类型、粪肥使用时间及使用量等。按时规范填写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避免施用超量或时间不合理。
2.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畜禽养殖场定期上报畜禽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对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联合检查,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对涉及违法问题及时移交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处罚。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让胡路区指导规模养殖场规范制定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按时规范填写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开展对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联合检查6次,对9个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让胡路区备案规模养殖场16家,现有在产规模化养殖场12家。
五、公示时间: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让胡路区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9-6330235
八、受理地址:让胡路区中央大街102号4号楼209室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让胡路区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大庆市让胡路区委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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