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4项问题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15 13:01 来源: 让胡路区人民政府
让胡路区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4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建筑垃圾处置方式单一,资源化利用率低,普遍存在建筑垃圾违规堆存现象。让胡路区奋斗街道繁荣村(经核实确认,该点位实际位于奋斗街道)建筑垃圾堆存,残土清运不到位。现场有残土约300立方米,有建筑垃圾占地面积约900平方米,平均高度约80公分。
二、整改目标:研究制定并建立完善的建筑垃圾处置方式和监管机制,确保不同处置方式依规合理开展,实现建筑垃圾处置过程及运输过程得到有效监管。
三、整改措施:
1.由城管局、奋斗街道组织人员及设备将堆存的700立方米残土及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到富兴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2.区城管局统筹全区各属地常态化开展建筑垃圾违规堆存点排查整治,并组织属地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统筹规划,研究制定完善建筑垃圾全流程管理制度。
3.各属地街道常态化开展自查,发现建筑垃圾乱堆行为及时制止并督促责任主体转运至指定存放地点。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让胡路区已于2024年10月19日前将堆存的700立方米残土及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到富兴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五、公示时间: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让胡路区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9-6330235
八、受理地址:让胡路区中央大街102号4号楼209室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让胡路区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大庆市让胡路区委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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