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1项问题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15 12:58 来源: 让胡路区人民政府
让胡路区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1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大气污染防治还有短板,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进展缓慢,2024 年底前,大庆市应完成44台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目前尚有 41 台年底前无法完成改造。
二、整改目标:完成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三、整改措施:区生态环境局加大对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督办力度,推动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让胡路区新潮物业(宝石花热力)2台80蒸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已经完成。
五、公示时间: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让胡路区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9-6330235
八、受理地址:让胡路区中央大街102号4号楼209室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让胡路区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大庆市让胡路区委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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