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护航文艺繁荣 绘就新时代文化发展新图景
发布日期:2026-01-23 10:49 来源: 区司法局
以法治护航文艺繁荣
让胡路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朱红艳
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新时代文艺事业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让胡路区文联立足群团组织职能定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文艺工作全过程,在文化惠民、团体建设、精品创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推动形成法治与文艺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良好局面。
一、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文艺工作法治根基
区文联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有机结合,着力提升文艺工作者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一是系统开展法治学习。组织在编干部及文艺团体骨干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重点把握文化领域相关法律条款的核心要义,强化对“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保障作用的认识。二是强化政治引领,把握文艺法治正确方向。通过调研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向辖区银浪翰墨香苑、铁人书画院等文艺团体传达中央及上级文联关于文艺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引导文艺工作者牢固树立正确法治观和创作观,确保文艺活动始终坚守政治导向和法治底线。
二、践行法治为民,提升文艺惠民服务效能
区文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将法治要求融入文化惠民各环节。一是规范活动组织管理。在举办公益课堂、主题笔会、文艺展演等活动中,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建立健全内容审核机制,确保活动合法合规、安全有序。全年组织开展文艺惠民活动12场,参与群众500余人次,实现法律风险“零发生”。二是保障群众文化权益。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积极协调解决文艺团体活动场地问题,指导开展各类文艺活动时注重宣传文化权益保障知识,促进地企文艺交流,推动法治惠民与文化惠民深度融合。
三、强化规范建设,激发文艺团体创作活力
区文联坚持依法指导、依规管理,推动基层文艺团体规范化发展,激发文艺创作创新活力。按照“合法合规、有序发展”的原则,加强对辖区文艺团体的指导服务。一是健全管理制度。针对部分团体存在的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提供法律法规咨询和业务指导,帮助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会员管理、活动组织、财务收支等工作流程。二是推进协会依法组建。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规范开展书法、美术、作家等协会筹备工作,明确组织宗旨和运行机制,促进文艺团体法治化、规范化发展。
下一步,让胡路区文联将继续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法治引领文艺创新,以规范促进文艺繁荣,不断提升文艺工作法治化水平,为区域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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