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教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20 15:21 来源: 区教育局
为确保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就我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让胡路区户籍、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公民、驻让胡路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让胡路区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以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在让胡路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专门规定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学历。
3.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5.经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三、认定范围
户籍、居住地、部队驻地、就读学校所在地在让胡路区的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请程序
网报时间:9月21日9:00至10月15日17:00。
申请人请按上述时间要求,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进行申报,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并与用作申领教师资格证书的照片同版。
(二)现场确认程序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认定时间:10月19日8:30至10月21日17:00
具体安排:
10月19日 幼儿园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0月20日 小学教师资格
10月21日 以上两个规定时间段不能前来的人员
具体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认定地点:让胡路区中央大街102号(让胡路区人民政府中央大街办公区)256室
联系电话:0459-5153651、5156603
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港澳台申请人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原件(能够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系统在线比对核验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3.《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按要求扫码签字上传)。
4.由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的体检表(即附件1、2,双面打印并贴好照片,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至10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比对核验,无需申请人现场提交。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能够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系统在线比对核验的,可不提交)。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驻让胡路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当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让胡路区部队。
8.无犯罪记录及从业禁止情况。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9.一张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一致的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特别提示:
1.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比对核验无误的,不需要再提交纸质材料。无法直接比对核验的,需在现场确认环节提交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无法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中国教师资格网各项信息在线比对核验无误的,如不能前来进行现场确认,可以材料邮寄的方式进行。邮寄材料的时间与现场确认的时间相同(建议使用顺丰快递,以快递发出时间为准),材料邮寄前请先电话告知,经工作人员确认中国教师资格网各项信息在线比对核验无误后,进行邮寄。
五、其他事项
1.本通知未说明的事宜,请申请人仔细阅读并按照省文件要求办理(省文件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黑龙江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由申请人自己承担相关责任。
3.根据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4.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相关说明对照处理,或是通过该栏目“邮件咨询”“电话咨询”寻求帮助。
5.审核通过的人员,需关注群通知(现场确认通过后扫码进入),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务必妥善保管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通过就读学校或档案保管部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附件1: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2:黑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3: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教育局
2026年9月20日
大庆让胡路抖音号
大庆让胡路微博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