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宾街道银亿三社区家门口的养老服务驿站”项目合作意向征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9 09:35 来源: 区民政局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社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广大老年群体“家门口”的养老服务需求,按照市、区民政局工作部署,2026年将在西宾街道银亿三社区开展“西宾街道银亿三社区家门口的幸福养老服务驿站”项目。经研究决定,拟公开招募1家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承接“西宾街道银亿三社区家门口的幸福养老服务驿站”合作主体项目,现将招募公告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西宾街道银亿三社区家门口的幸福养老服务驿站”项目,地址位于让胡路区铁人大道与南一路西南交叉口欣华里小区内S-05,建设面积约378㎡。
    二、合作内容
    为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日常照料、康复护理、文体娱乐等便捷、高效的服务,提高生活质量,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
    三、报名条件与要求
    报名合作“西宾街道银亿三社区家门口的幸福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资质条件
  1.养老服务驿站的运营主体应为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并依法取得相关的资格登记证书;
  2.工作人员具有护理服务、健康咨询等服务并具备开展相应服务资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提供服务;
  3.养老服务驿站在运营中应符合国家消防、食品卫生、特种设备、燃气设备、环保、医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
    (二)运营管理
  1.本项目场所及基础设施由西宾街道提供。在运营期间,运营方可无偿使用房屋及设施设备,保证各项资产完整(合理损耗除外),如有人为损坏,需追由损坏人或管理责任人照价赔偿。该项目用房仅供用于养老服务驿站,不得改变养老用途,不得挤占、挪用,否则收回无偿所有权;运营设施仅用于按照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驿站四大功能打造,不得改变养老服务用途。不得出租、出借、挤占、挪用,否则无偿收回用房;
  2.本项目服务团队、企业文化、装修装饰和设备进场由运营方提供。运营基础项目需包含社区居家养老活动驿站的各项服务。
  (1)文体娱乐类:提供棋牌、书画、台球等文化娱乐项目;
  (2)康复理疗类:提供专业化、基础性康复护理、健康养护等服务;
  (3)生活类:提供老年配餐、助餐服务、六助服务、上门等各项服务;
  (4)日间照料类:提供日间托管、临时看护、午间休息等日间照料服务;
  (5)其他类:常态化开展老年健康科普、敬老爱老慰问和志愿者服务等各类养老公益服务。
  (三)合作主体应成立专门的运营管理团队。配备管理和服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主管、项目管理团队、护理员等),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保证养老服务驿站合作主体有序运营。
  (四)合作主体要做好品质管理。建立完善居家上门服务档案,详细记录居家上门的过程,安排专人、专岗、专线(电话),及时汇总掌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情况,跟踪服务结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建档立册。   
  (五)本项目应遵循公益性宗旨。棋牌室、书画室等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应免费提供,日间照料、生活服务、康复、理疗等项目对辖区老年人应低偿收费,对社区的特困、低保、低保边缘、高龄、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优惠助老服务。
  (六)装修装饰及运营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收回无偿用房。
  (七)合作主体建立安全、消防、卫生、财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管理,接受民政、街道、社区监督。内设老年食堂应取得监管部门要求的《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及其他证件,工作人员需持有健康证,应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内设老年食堂应微利经营。应当明确服务清单、价格、时间等事项,并且将从业人员资格证、老年人服务优惠价格、服务清单、安全管理制度、举报电话上墙公示。
  (八)服务驿站运营后,每天服务时长应不少于8小时,周六和节假日(除春节、中秋节法定假日外)照常开放。
  (九)服务驿站中心合同年限为5年,期间基础设施免费五年(水电、物业、取暖等费用由经营者承担)。养老服务驿站合作主体要确保持续运营状态,明确运营年限在5年以上。期间若达不到运营要求,无条件服从主管部门要求退出的决定。运营团队需每年接受第三方考评,考评成绩需达到良好以上,连续两年不合格,委托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合作协议期限届满或者因运营方原因导致提前终止的,运营方投入已经形成附和的装饰装修无偿归委托方所有。
  四、合作征集程序
    1.机构报名: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4日,由意向单位将项目书按照后附形式提交至街道民政办。
    2.资格初审:街道对意向参与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3.考核评估:区民政局、街道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参与单位进行综合评估,并对项目合作主体提交的实施计划进行打分。
    4.开展合作:对评估优秀的单位确定“西宾街道养老服务驿站”合作单位,街道、民政局与运营主体签订《街道养老服务驿站合作主体建设及运营合作协议》,按照约定事项开展服务。
    五、项目投入
    (一)硬件设施投入。西宾街道根据项目政策配备与项目相关的主要硬件设施,经区采购办审核后,由街道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进行购买。
    (二)自身投入。项目前期需要合作单位负责对银亿三社区现有的社区服务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完善社区老年活动室、社区日间照料室、社区助餐点等功能,并进行消防设施改造,符合消防、建筑等部门对营业场所的各项标准和要求。合作主体应配备老年人突发疾病应急处置设施及相关专业人员。
    六、报名时间、方式
    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于2026年8月4日前将项目规划书报送西宾街道民政办。
  联系方式:街道民政办电话0459-6130018
    七、其他说明
    本项目合作意向机构确定后将另行公告。服务内容依最新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附件: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试点项目书
         2.社区养老服务驿站项目建设基本要求                                           

                                                             让胡路区人民政府民政局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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