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7 14:03 来源: 区委巡察办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四巡察组从2026年4月27日开始,对大庆市伍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开展为期30天左右的巡察“回头看”。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区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大庆市伍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巡察整改方面问题,以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信访联系电话:13352597516,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3点30分至17点
寄信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四川路10号区委第四巡察组收
邮政编码:163712
受理日期:2026年4月27日—5月24日

中共大庆市让胡路区委第四巡察组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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