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胡路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27 10:34 来源: 区人社局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相关规定,我局对提出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审查,1个工程建设项目符合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为30日,时间从2024年11月27日起至2024年12月26日止。该工程项目(详见附件)如有被拖欠工资情形,请在公示期内持欠薪证据材料到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投诉。公示期满,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我局将向以下施工总承包单位全额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投诉地址:让胡路区西苑街1218号
投诉电话:6358131
附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公示名单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7日